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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埃司法】埃及金融监管局与上海高院深化金融司法交流 共探非银行金融监管与争议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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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埃司法】埃及金融监管局与上海高院深化金融司法交流 共探非银行金融监管与争议解决合作
埃及金融监管局(FRA)局长穆罕默德·法里德博士近日在开罗会见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林晓镍为团长的中国高级司法代表团。此次正式官访是埃及金融监管局首次接待中国该级别司法代表团,为中埃两国在金融监管与司法争议解决领域的跨境合作搭建了重要沟通桥梁。

此次会晤聚焦非银行金融市场监管、立法完善及制度建设核心议题,旨在通过经验互鉴深化国际司法与监管合作,进一步优化中埃双边投资的法治环境。会谈中,穆罕默德·法里德博士全面介绍了埃及金融监管局的监管理念、制度框架及核心监督机制,重点阐释非银行金融争议的调解与仲裁流程,详细解读埃及可选仲裁与非银行金融争议解决中心(ECAS)的运作模式。他强调,该中心凭借高效、精准、公正的争议解决服务,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为维护埃及金融市场稳定筑牢防线,也为市场各类主体提供了可靠的纠纷化解渠道。法里德博士进一步指出,埃及金融监管体系始终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保障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及融资市场公平有序运行为两大核心支柱。他补充说明,埃及监管体系既严格落实本土合规要求,更主动对标国际标准,通过强化监管透明度持续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与对外资的吸引力。

林晓镍副院长对埃及金融监管局在制度建设与市场监管领域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尤其对埃及金融仲裁机制表现出浓厚兴趣。作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林晓镍表示,埃及在非银行金融争议解决方面的成熟实践,为中国完善相关领域纠纷处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治理效能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样本,也为中埃两国探索金融司法协作路径奠定了实践基础。

会谈尾声,双方达成共识,一致同意后续将建立常态化沟通合作机制,推动监管经验与立法实践的深度互鉴,持续夯实中埃两国金融市场的互信基础。双方均认为,加强金融监管与司法领域的跨境合作,不仅能为两国投资环境优化注入法治动力,更将为双边经济可持续发展与长期投资增长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编译:马广辉(慕德中埃贸易公司董事长、埃及中华总会副会长、中埃网副主编、慕德经贸研习社主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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